时间: 2024-05-27 11:27:13 | 作者: 市场服务
海底光缆(Submarine Optical Fiber Cable)又称海底通讯电缆,是用绝缘材料包裹的导线,铺设在海底,用以设立国家之间的电信传输。海底光缆作为当代国际通信的重要手段,承担了90%的国际通信业务,是全球信息通信的主要载体。
根据不同的海洋环境和水深可分为深海光缆和浅海光缆,相应地在光缆结构上表现为单层铠装层和双层铠装层。在产品型号表示方法上用DK表示单层铠装,用SK表示双层铠装。规格由光纤数量和类别表示。
根据作用和功能可分为分海底通信光缆和海底光力光缆。前者大多数都用在通讯业务,后者大多数都用在水下传输大功率光能。
海底光缆,是铺设在海底的用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包裹的导线米深的地方,用以建立跨越海洋的电信传输。
近海的海缆事故绝大多数是由于渔业捕捞、船只抛锚等海上作业活动引起的,尤其是一些捕捞船上帆张网用的大铁锚最危险。这种铁锚有两三吨重,而所谓的“帆张网”,就是拿这个大铁锚拽着一个巨大的帆布“降落伞”投进海里,铁锚要是挂上海底光缆,随时有可能将海底光缆扯断。
2003年10月,一艘渔船起锚时的拉拽,致使通往崇明岛的海底光缆被意外拉断。这一意外事件造成崇明岛上至少3万户有线电视用户信号接收受阻,持续了近4天时间。
此外,地震时海底光缆很容易发生位移或断裂。亚洲环太平洋地区是世界地震多发区之一,该地区海底光缆隐患最严重。
每年都有海底光缆断裂事故发生,东海和黄海在上海登陆的光缆中有好几条海底光缆都是断过后又重新接好的。曾经断过的海底光缆,就更加脆弱了。修复过的光缆会虚浮在海底,更容易被下到海底的铁锚或者其他东西弄坏。20世纪80年代末还发生过深海光缆的聚乙烯绝缘体被鲨鱼咬坏造成供电故障的实例。
日前,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邀请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五部委有关部门,以及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大通信公司代表,会同国家海洋局办公室、法制与岛屿司、环境保护司相关业务司一同座谈,共商如何缩短国际海底光缆审批时间,切实为通信企业解决难题,推动国际海底光缆项目加快施工。
海底光缆作为全球信息通信的主要载体,承担了90%的国际通信业务,也是我国光纤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自1989年《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发布并实施以来,国家海洋局共批准铺设国际海底光缆30余条,总长度5万多公里。积极鼓励境内互联网公司参与国际海底光缆建设,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海洋局负责海缆建设海域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及路由铺设施工等审批事项。为缩短海底光缆审批周期,方便企业,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国家海洋局做了大量部门间协调工作。但由于国际光缆路由(即布放路线)较长,通常会穿越海洋保护区、军事区域、航道锚地等敏感海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部门审批时间相对较长。
另一方面,企业对政策理解的偏差,也造成了审批周期的延长。目前,根据国务院对于行政审批改革精神,一般审查事项已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企业未同时启动办理许可事项,会影响整个项目进程。如,光缆企业往往是在项目核准后才启动调查勘测的申请,选划的路由仍然会因为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要求、穿越国防军事用海或保护区等敏感目标,需要调整路由走向和施工用海方案等,延长了取得相关许可的时间。一个项目审核下来,约需24个月~30个月。在国际通信领域竞争激烈的今天,这成为制约我国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最大瓶颈。
座谈中,三大通信公司聚焦五方面问题:国际海底电缆路由较长,往往需要穿越敏感区域,与别的行业用海矛盾较大;各部门审批进程不一致,所有审批事项累计时间较长;海底光缆损害较严重,建议政府加大保护力度;光缆铺设对海洋环境影响不大,建议调整相关环评等级标准等;光缆遇事故需紧急维修时,希望提高相关申请审批效率。
针对企业提出的需求,各部门均表示将加强部门联动,支持配合国家海洋局开展海底电缆管道审批,并对有关问题现场做出回应。
发改委表示将在项目审核中发挥协调作用。工信部说,将在光缆发展规划的编制中加强光缆布局合理性,从源头避免与其他区域的用海矛盾。交通部海事局就企业提出的光缆埋深和维修船只管理等问题做了详细说明,并表示将研究在光缆项目遇紧急维修时,可在文件流转过程中,由另外的地方管理部门提前审查,缩短审批时间。
对于涉及国家海洋局管理职能的,海域综合管理司做出回应:将进一步提升海底电缆管理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及海域使用审批效率,主动作为,协助企业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快速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加快推进海上构筑物信息系统建设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目前,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负责国际海底光缆项目涉及的海底电缆管道审批和海域使用审核。
为提高审查效率,减轻申请人负担,海域司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减少审查环节,减化审批程序。自2012年起,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和海域使用申请两个许可合并审查,编制一本报告,组织一次审查,同步征求意见,同时下达批复,优化了管理流程,提高了行政效率。
主动作为,就是要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国际海底光缆需要穿越重要渔捞作业区、海洋油气开采区、军事区等区域,常与这些用海行业发生矛盾。根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当发生上述矛盾时,企业应当与有关当事方协商或报请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考虑到企业操作此事的难度,国家海洋局主动作为,积极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协助企业解难题。
在这次座谈会召开前不久,海域综合管理司还邀请国家海洋局所属三个分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等单位,对做好海底电缆管道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海洋工程环评的衔接,提高审批效率事项做深入研讨。
过去,涉及海底光缆审批的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律规定和职责办理各自审批事项,一度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企业造成很大不便。为使企业少等待、少跑腿,国家海洋局力图打通审批壁垒,拆除“隔离墙”,实现各部门、各层级信息相互连通、协作联动,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做好服务。这是简政放权、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的需要,更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生动体现。